微山县微山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公开招标出售2#汽轮机及辅机的公告
微山县微山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对2#汽轮机及辅机对外公开招标出售,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范围
2#汽轮机1台及辅机。
具体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见附件一,意向参与本次投标者可以到标的物现场查看实物。
二、标的物所在地
济宁市微山县新河北街2号,微山县微山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三、标的物出售形式
2#汽轮机及辅机整体打包出售;中标方自行拆除并承担拆除、运输等费用。
四、报价形式
参标方参照附件一详单,到现场查看实物后,整体报总价(含拆除、运输等费用)。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p#分页标题#e#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有废旧物资回收内容,或具有相关独立资质证明。
3、具有火电设备或发电机组拆除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微山县微山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质材料。
5、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资质材料的有效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质材料与事实不符(伪造、篡改、冒用等)承担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六、招标报名须知
1、意向参与本次投标且符合资质要求的法人单位,务必于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17日16:00前(截止日期),持有效证件(原件和盖章复印件)及《意向参标函》(附件2),到微山县微山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科报名,过期不候。
2、意向参与本次投标单位,应交纳伍万元投标保证金。不中标者退还(不计息)、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未达到以上相应资质要求的法人参与投标的视为无效标。
七、保证金缴纳账户及联系人
账户:微山县微山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p#分页标题#e#纳税人识别号:913708267563896260
账号:20910133321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微山支行
联系人:杨会计 联系电话:15726589005
保证金交纳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7日16:00,保证金以我财务到账时间为准,请务必提前办理汇款,或承兑抵押,交纳保证金后应到财务部开具保证金收据,开标时需检验保证金收据。
八、发票税率
中标方缴纳全额价款后,开具税率为3%的税务发票。
九、招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7月18日9:00
地点:谈球吧官网多功能厅。
参标方需持报名所提供的证件原件现场接受有关部门的联合审查。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孙荣 手机:13355106622
十一、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资料#p#分页标题#e#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需明确授权范围、权限,授权代理人身份信息,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理人是双方认可的投标人,不可变更)(如有委托)
4、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委托,加盖公章)
5、施工项目经理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废旧物资回收资质(如营业执照未标明,须提供独立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具有火电设备或发电机组拆除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微山县微山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汽轮机及辅机公开出售参标意向函(填写完整,加盖公章)
9、其他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报名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时需携带原件现场审核。报名材料需一次交齐,缺少资料不予接收(请提前将材料准备齐全,不提供复印打印服务)(材料齐全仅为报名登记成功,并不代表资质审核通过)#p#分页标题#e#,招标时须经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十二、其他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微山县微山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招标文件请到谈球吧官网网站/uploads/210714/index.html自行下载,现场不提供复印打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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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微山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