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标出售炼焦设备及金属
构(筑)件的公告
山东省微山湖矿业(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原焦炭生产线列入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实施关停并转。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拟对炼焦设备及金属构(筑)物件对外公开招标出售,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范围:炼焦(一期工程、二期工程)设备及金属构(筑)物件。具体名称、数量等内容已载明(见附件1:山东省微山湖矿业(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拟招标出售炼焦设备及金属构(筑)物清单),意向参与本次投标者可以到标的物所在地查看实物。
二、标的物处所:省道S344微山县欢城镇东1公里路南,山东省微山湖矿业(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院内。
三、标的物出售形式:炼焦(一期工程、二期工程)设备及金属构(筑)物件整体出售,不予拆分。中标方自行拆除并全额承担拆除、运输费用。
四、报价形式:参标方参照附件1详单,到现场查看实物后估算总量,整体报总价。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有独立拆解机械设备及金属构(筑)安全资质(以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或独立资质证书为准)。#p#分页标题#e#
3、具有废旧金属物品收购资质(以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或独立资质证书为准)。
4、山东省微山湖矿业(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质材料
六、招标要求:
1、意向参与本次投标且符合资质要求的法人单位,务必于2016年 10月10日16:00前持有效证件(文件)及《意向参标函》(附件2),到谈球吧官网有限公司机电部报名,过期不候。(具体地址:夏镇街道新河街2号 谈球吧官网办公楼四楼西端)
2、意向参与本次投标单位,在通知具体招标日期后,应交纳10万元参标保证金。不中标者定标退还。
3、未达到上款所载相应资质的法人参与投标的视为无效。
七、开标时间:
具体时间、招标办法则另行通知。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属山东省微山湖矿业(集团)实业公司。
九、联系方式:
1、标的物现场联系人:刘安海 13639438280 8615755
2、参标报名联系人: 徐 光 13954770836 861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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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山东省微山湖矿业(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拟招标出售炼焦设备及金属构(筑)物清单
附件2:《参标意向函》
山东省微山湖矿业(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2016年 9月29日
附件1:山东省微山湖矿业(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拟招标出售炼焦设备及金属构(筑)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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