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单位、部室、供应商、客户:
集团公司下属单位(见名单)办理“三证合一”,各单位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交机电部、企管部、审计法规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机电部、企管部、审计法规部7月31日前交财务部认证。集团公司下属单位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接收单位必须在7月31日前认证完毕。
集团公司财务部自8月1日起到税务机关办理各单位“三证合一”手续,办理期间各单位暂时不得接收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证合一”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才能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本时间和税号另行通知。
望各单位和部室通知相关业务合作单位,避免接收不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财务部
2016年#p#分页标题#e#6月7日
办理三证合一单位名单
1、微山崔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2、微山崔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多种经营分公司
3、微山正源洗选有限公司
4、微山鲁星矿业设备有限公司
5、微山星光腊业有限公司
6、微山崔煤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7、微山运河文化产业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8、微山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9、山东微山湖湿地投资有限公司
10、山东省微山湖矿业(集团)纸塑彩印有限公司
11、微山县南四湖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12、山东省微山湖矿业(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13、微山县新能墙体材料有限公司#p#分页标题#e#